一个月后,案子开庭了。
我飞回去出了一趟庭。
周家栋也来了,坐在被告席上。他瘦了,黑眼圈很重,看见我的时候,眼睛亮了一下。我移开目光,没看他。
周家兴也来了,坐在旁听席上,低着头,不敢看我。婆婆没来。律师说,她在家里闹,说我是狐狸精,是扫把星,是来拆他们家的。
我没说话。
法庭上,律师把证据一样一样摆出来——婚房买卖合同,装修付款记录,房贷还款记录,他转账给弟弟的记录,我怀孕的检查单,还有我肚子疼那天加班的打卡记录。
周家栋全程低着头,不说话。
他请的律师倒是很能说,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:“夫妻应当互相体谅,被告帮助亲弟弟是人之常情,原告不能因此就认定被告转移夫妻共同财产……”
法官听了一会儿,打断他:“我问你,被告卖房的时候,有没有跟原告商量?”
律师顿了顿:“这个……”
“有,还是没有?”
“没……没有。”
法官点点头,在本子上记了什么。
最后判决下来的时候,周家栋抬起头看我。
他的眼睛红了。
“晚宁……”
我站起来,往外走。
他在后面追上来。
“晚宁!你等等!”
我停下脚步,没回头。
他站在我身后,声音发抖。
“你……你真的把孩子打了?”
我没说话。
他往前走了一步。
“晚宁,我……我知道我错了。我那天就是一时糊涂,我妈一直在我耳边说,说我弟要被人砍了,说我要是不管这个家就散了,我……我就是脑子一热……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?我以后肯定改,我再也不给他一分钱,我挣钱再给你买房子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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